金瑞庭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必须着眼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业。这为新时期我国企业改革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当前,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这主要体现在:
一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立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实践创立的、最能激发社会生产力潜能的经济体制,既具有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一般功能,又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不具备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统筹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根本要求,也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更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体现。
二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企业改革发展的关键举措。改革开放以来,现代企业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此后,各类企业公司制、股份制以及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步伐日益加快。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现代企业制度作出重要论述,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两个一以贯之” 符合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既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更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特色所在。
三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制度保障。世界一流企业是国家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是引领全球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关键力量。加快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企业制度作为基础和保障。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对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创新,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改革实践历程的重要总结,充分激发了各类经营主体的市场活力。国有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综合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探测、高速铁路、特高压输变电、移动通信等领域取得了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截至2023年底,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到317.1万亿元,比2012年底增长3.4倍,97家国有企业入围《财富》世界500强。民营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和90%以上的企业数量,成为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载体、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对外贸易的重要力量。
而在落实过程中,牢牢把握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方向则显得尤为重要,这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推进:
一是尊重企业经营主体地位。立足中国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阶段,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企业规模、发展阶段、所有制性质等,分类施策、加强引导,更好实现效率与公平相兼顾、相促进、相统一。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统筹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围绕形成有利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体制机制加大改革力度,更好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结合,进一步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供给与需求良性互动,不断健全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制度环境,激发企业和企业家能动性,释放市场活力。
二是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决把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全过程、各方面,完善党领导国有企业的制度机制,推动国有企业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加强对国有资本监督管理,切实把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竞争优势。把国有经济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国家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坚持分类改革方向,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实施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
三是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持续完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政策、制度和舆论环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配资返佣,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多措并举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升内部管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遵循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形成有效制衡的现代企业治理机制、灵活高效的现代企业经营机制、激励相容的现代企业激励机制、监督适宜的现代企业监管机制等制度体系。